前幾天有不高級的七人座休旅車停在我診所門口
一群人浩浩蕩蕩的陪著一位年輕人進來掛號看診
我問這位年輕人哪裡不舒服
旁邊的媽媽趕緊接口說
我兒子兩三星期前因身體不舒服
在宿舍休息了一星期沒去上課
學校通知說曠課時數過多
要求我們要有就醫證明請假
不然就要辦理退學
今天我們希望醫師能幫我們開個證明
面對一位從未謀面的病人
醫師會為了賺那100元的診斷書費用開證明嗎?
當然不可能
因為這是牽涉到偽造文書的公訴罪問題
萬一病人在那段時間在外為非作歹
診斷書會變成不在場證明
那我可要跑法院了
一個已經念大學的年輕人
20歲以上是成年人了
成年人做事都無法對自己負責
簡直是無可救藥
一群長輩竟然還在為這種小孩拜託求情
從小寵慣了的人長大了還不知悔改
是沒任何醫師會幫忙的
在這裡奉勸各位身為家長的父母
千萬別把小孩寵上天
否則只是害了您自己的小孩而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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