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有不高級的七人座休旅車停在我診所門口

一群人浩浩蕩蕩的陪著一位年輕人進來掛號看診

我問這位年輕人哪裡不舒服

旁邊的媽媽趕緊接口說

我兒子兩三星期前因身體不舒服

在宿舍休息了一星期沒去上課

學校通知說曠課時數過多

要求我們要有就醫證明請假

不然就要辦理退學

今天我們希望醫師能幫我們開個證明

面對一位從未謀面的病人

醫師會為了賺那100元的診斷書費用開證明嗎?

當然不可能

因為這是牽涉到偽造文書的公訴罪問題

萬一病人在那段時間在外為非作歹

診斷書會變成不在場證明

那我可要跑法院了

一個已經念大學的年輕人

20歲以上是成年人了

成年人做事都無法對自己負責

簡直是無可救藥

一群長輩竟然還在為這種小孩拜託求情

從小寵慣了的人長大了還不知悔改

是沒任何醫師會幫忙的

在這裡奉勸各位身為家長的父母

千萬別把小孩寵上天

否則只是害了您自己的小孩而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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